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实缴出资都为0,可以吗?

2020-10-28 财经 161阅读

1.合伙企业法只规定了要明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但对首期出资、最大出资期限没有规定,所以设立时实缴出资为0没有禁止性规定。但从实际讲,一个企业设立后要有运行资金,实缴出资为0不是很妥。当然其一定要0也是没办法的事。

2.合伙企业法规定了要明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所以设立时认缴出资不能为0。

3.同理,合伙协议里要写明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拓展资料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

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青岛葳尔、南海创投等股权投资类有限合伙企业陆续成立,为中国私募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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