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人订立合伙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0-08-22 财经 46阅读
   合伙人订立合伙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如果合伙人一方或双方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成为合伙人的。也就是说,参与合伙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外,根据《合伙人》的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是不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
  这条规定中所说的“禁止 从事营利活动的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等。 2。合伙人双方协商一致 合伙合同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经过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如果合伙人其中一人不同意,合伙合同都不能成立。
  只有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才能成立。 如果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已约定共同出资,但出资不是以合伙合同成立时的现实履行为要件的,那么,企业须注意的是,合伙合同虽成立,但合伙并不一定就成立。根据《合伙法》的规定,合伙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始可成立。
  所以,合伙合同先于合伙而成立,如果合伙不能成立,合伙合同也就失去了效力。 3。合伙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合伙法》的相关规定,合伙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人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10)违约责任;(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4。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合伙人订立合伙合同时,不能以口头协议来确定合伙,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这样的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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