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是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亲属包括以下类别:
1、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为配偶。
2、血亲。是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他们有共同的祖先,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无数代;拟制血亲是经法律规定而形成的血亲关系,如经收养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3、姻亲。指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等。如伯母、舅母、岳父母、姐夫等。
扩展资料:
称谓杂谈
如何称呼自己的亲属,在称呼自家的亲属时,我们常会听到或见到“家、舍、亡、先、犬、小”这几个字。
家 是用来称比自己辈分高或年长的活着的亲人,含有谦恭平常之意。如称己父为家父、家严,称母为家母、家慈,称丈人为家岳,祖父为家祖,以及家兄、家嫂等等。
舍 是用来谦称比自己卑幼的亲属,如舍弟、舍妹、舍侄、舍亲,但不说舍儿、舍女。
先 含有怀念、哀痛之情,是对已死长者的尊称,如对已离世的父亲称先父、先人、先严、先考,对母尊称先母、先妣、先慈,对祖父称先祖,等等。
亡 用于对已死卑幼者的称呼,如亡妹、亡儿。对已故的丈夫、妻子、挚友,也可称亡夫、亡妻、亡友。
犬 旧时谦称自己年幼涉世不深的子女,如犬子、犬女等。
小 对人常用来称己一方的谦词,如自称自己儿女为小儿、小女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