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的户主和个人页的扫描件+蓝底【北京白底】2寸彩照电子版
海南的要提供家庭主要成员(父母、夫妻、子女、同胞兄弟)的称谓,姓名、年龄。
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凭照相馆打印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