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者——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着教育影响的人。
2、受教育者——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
3、教育措施(教育影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进行教育活动时所依赖的一切事物的总和。
广义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狭义的教育即学校教育,它不仅包括全日制的学校教育,而且也包括半日制的、业余的学校教育、函授教育、刊授教育、广播学校和电视学校的教育等。
它根据一定社会的现实和未来的需要,遵循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地引导受教育者获得知识技能,陶冶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的一种活动,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适应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需要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人。
扩展资料
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故可分为教育的个体社会化功能与个体个性化功能两方面。社会活动的领域主要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因而教育的社会发展功能又可分为教育的经济功能、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
教育的主要功能是: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进个体发展,包括个体的社会化和个性化;
(2)教育的最基础功能是影响社会人才体系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现代社会重教育的经济功能主要包括: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潜在劳动能力;形成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观念态度和行为方式;
(3)教育的社会功能是为国家的发展培养人才,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
(4)教育的最深远功能是影响文化发展,教育不仅要传递文化,还要满足文化本身延续和更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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