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限制,考生可以直接去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者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报考参加考试。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目前还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课程的考试。
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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