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海关规定,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1万欧元或等值外币入境。
如果超过则必须向海关提前申报。这里的1万欧元包括现金及证券,比如储蓄国债、支票/旅行支票、股份等现金等值物。且现金包括所有的币种。
如果携带了美元人民币等,会按照当时的汇率转成欧元加起来计算。还有诸如德国马克、奥地利先令这种虽然不再流通但仍然可以兑换成欧元的货币也一样被算在内。除此之外,纪念币和金币还会按照它们的实际价值而非面值计算。
各国对携带现金的规定:
1、中国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规定:
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
中国公民进出境,外国人进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携带上述限额内的人民币进出境,无须向海关申报;超出限额的,应向海关申报,海关予以退运。不按规定申报的,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关于携带外币出入境的规定是: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币的,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并向海关申报。
2、美国
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规定,游客携带超过1万美元现金、旅行支票或者其它货币等,都须向海关申报,并对现金的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例如现金如果来自所出售房产,务必出示出卖房产的凭据等。如不申报,当事人最高可面临50万美元的罚款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