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武装部征兵工作指南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复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在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征集的条件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为当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可放宽到23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当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青年入伍。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具体的要到当地处武装部征兵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