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士兵地方补助多少钱?

2022-08-20 社会 1547阅读
16、增发优待金是怎么回事?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根据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通知书和证章或立功喜报,对其家属按下列标准一次性增发当年优待金:

  A.被军区以上机关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特等功的,增发10000元。

  B.荣立一等功的,增发5000元。

  C.荣立二等功的,增发3000元。

  D.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00元。

  E.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50元;连续2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150元。

  F.对进藏兵服役的义务兵优待和奖励,按宁政办发(2002)186号文件执行:进藏义务兵服务期间,享受不低于城镇义务兵家属生活补助金标准3倍的优待金;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优待金再提高15%以上,荣立二等功的提高30%以上,荣立一等功的提高50%以上,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提高一倍以上。城镇户口入伍的进藏兵退役后,优先安排工作,本人要求自谋职业的经济补助金标准可高于同年度其他城镇退役士兵50%以上。农村户口入伍的进藏兵退役后给予农转非,由区县安置部门随同年度城镇户口退役军人一并安置,本人要求自谋职业的,经济补助金标准享受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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