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级别,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团级(六等一、二、三级);正、副营级(七等一、二级);正、副连级(八等一、二级);正、副排级(九等一、二级);正、副班级(十等一、二级);战士级(十一等)。
1、军委主席、副主席级:解放军最高指挥权,军委主席无军衔。军委副主席上将军衔。
2、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正大军区职(战区)上将、中将军衔。副大军区职(战区)中将、少将军衔。
3、军委委员级: 军队军衔上将。
4、正、副、准军级:正军职少将、中将军衔。副军职少将、大校军衔。
5、正、副、准师级:正师职大校、少将军衔。副师职 上校、大校军衔。
6、正、副、准团级:正团职上校、中校军衔。副团职 中校、少校军衔。
7、正、副营级:正营职少校、中校军衔。副营职上尉、少校军衔。
8、正、副连级:正连职上尉、中尉军衔。副连职中尉、上尉军衔。
9、正、副排级:正、副排级少尉、中尉军衔。
扩展资料
排长是部队行政级别最低的干部,部队基层的干部从排长做起,排长是最基层的指挥军官,由军校毕业生担任。
排长职责
根据《内务条令 》(1997 年 ) 规定,排长的职责如下:
(1) 领导全排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排完成战斗任务。
(2) 领导全排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排人员的军政素质。
(3) 领导全排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作风。
(4) 教育全排爱护武器装备,严格执行装备的保养、保管和使用规定。
(5) 帮助班长、副班长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6) 掌握全排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爱护士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7) 教育和监督全排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8)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