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留资格”申请
“在留资格”是指需要在日本居留3个月以上的申请人,委托其在日本的保证人向日本当地的入国管理局代为其申请的居留许可。“在留资格”适用于所有需要在日本居留3个月以上的留学申请人、探亲访友者或参加商务活动者。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申请表1份。如果需要我们代您填写申请表,(请点击此处快速提交签证材料。)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
3)“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
4)照片一张贴于已经填写好的申请书上。
5)因私5年护照(半年以上有效期)。
6)根据“在留资格”内容不同,还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技能:①中日双方雇佣合同书或协议②个人简历
----兴行:①履历表②艺历证明③艺历证明材料
----研修:①研修派遣合同书②个人简历
----家族滞在:婚姻经纬书(一式两份)
----日本人配偶者:婚姻经纬书(一式两份)
----永住者配偶者:婚姻经纬书(一式两份)
----定住者配偶者:婚姻经纬书(一式两份)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医疗;投资;经营;法律;会计;研究;教育;技术;文化活动;特定活动;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无另需提交材料
日本短期商务签证一.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
(1)填写申请表1份。如果需要我们代您填写申请表,(请点击此处)快速提交签证材料。
(2)有效护照(护照最后页需本人签字)
(3)2张2寸彩色白底照片
(4)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在职证明》或《同意函》(需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从何时起任职,现任何职)
(6)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了便于使馆进行审查,请尽量提交能显示企业法人年检情况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是非盈利性单位、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时提交) ③《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时提交)
(7)《离、退休证》复印件和《返聘证明书》(申请人为离、退休人员并被单位返聘仍然任职的青况时提交)
二.日本方须提供的资料:
(1) 担保书 [ 身元保证书 ](邀请人若为日本国政府官员或大学教授的人士并且为公务上的邀请时可省略
(2)邀请书[ 招へい理由书 ]/ [ 招聘理由书 ](邀请单位原则上应为法人、团体、或地方自治体,但例如大学教授在进行公务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3) 日程表[ 滞在予定表 ](应注明出、入具体日期、每天的简要预定活动、每晚下榻的酒店名称)
(4) 其他证明书:
①[ 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 ](日方邀请单位为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但在日本国内股市未上市时提交)
②[ 会社四季报 ]复印件(日方邀请单位为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并在日本国内股市上市时提交)
③[ 在职证明 ](邀请方为政府官员或大学教授时提交)
④[会社.団体概要说明书](日方邀请单位为未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并且在日本国内股市未上市)
商务签证加急需要补充的材料—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备:
1.中方公司出具的加急证明原件(样式和担保函一样)
2.外方出具的加急理由说明书传真件(和中方出具的内容相一致)
3.滞在预定表的出发日期必须吻合加急的要求(如果出发日不够加急条件,将不予受理加急)
注:加急使馆受理3个工作日
去日本打工好不好。。我不知道//没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