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兴则国治国兴
唐太宗十分注重法治,他曾说:“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为准。”作为一位万人之上的君主能够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唐太宗不愧是一位开明的皇帝。法律制定出来后,唐太宗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维护法律的划一和稳定。在贞观时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执法时铁面无私,但量刑时太宗又反复思考,慎之又慎。他说:“人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由于太宗的苦心经营,贞观年间法制情况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刑的更少。据载贞观三年,全国判刑的才29人,几乎达到了封建社会法制的最高标准——“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罚。
法令驰则国乱国哀
每个王朝的鼎盛时期都是繁荣的,而当王朝未期的时候,都会出现治安差,包括农民起义等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