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抵押,抵押权要生效的话,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登记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产生抵押权,没有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有效。”
所签订的抵押的合同,应当依照《担保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部门登记方能生效。未登记的抵押合同,只能说明抵押合同本身成立,但合同并不生效。
扩展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