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异地过户的,车是一定要开去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该规定很清楚,机动车办理过户登记,即转移登记的,应当“交验机动车”,既然是交验机动车,当然是把机动车开到车管所去,所以要过户的机动车是一定要开去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9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
机动车办理过户登记的,车管所在受理后还要“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这也是要现场对车辆进行查验的,所以说,汽车异地过户的,车辆是一定要开去的。
扩展资料:
车辆异地过户转出的流程:
1、在办理业务前应先确定涉及该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2、机动车查验窗口:审查机动车行驶证、验车、拓号;
3、业务受理窗口:
(1)审查资料: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交通信息卡(机动车卡)。
(2)领取《受理凭证》。
4、缴费窗口:缴纳牌证工本费。
在转入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
凭外地车辆管理所封装的档案在本市申请号牌和行驶证。
同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有原车封装的档案资料。
2、必须有交易发票。
3、当地车辆入户的政策(新旧车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