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录取办法:
A 美术设计类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文理兼招,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江苏、福建、湖北)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福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2)江苏、湖北: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B 舞蹈编导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C 音乐学(师范)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成绩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的专业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