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劳动局咨询电话是什么

2020-10-27 社会 291阅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你可以去宜昌劳动动监察大队举报,要回你的押金。

劳动监察大队要对老板进行罚款500到2000元。

宜昌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是全国统一的:12333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