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应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变更。
二、办理营业执照增项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扩展资料: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变更还需提交的材料: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8、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