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A、B,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如下:
1、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2、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开办戒毒康复场所;对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应当给予扶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戒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康复场所生活、劳动。戒毒康复场所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参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红网时刻永州1月25日讯(新田分站记者 邓提茂)今年以来,新田县在开展禁毒工作中,建立县、乡、村三级禁毒防毒体系,建立责任、考核、督查三大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管控,紧盯既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县禁毒工作全覆盖见成效。
新田县以创建全国禁毒城市为抓手,全面压实禁毒工作的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在全县禁毒工作会上,12个乡镇、26个禁毒委成员单位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禁毒办下发了《新田县参与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禁毒工作及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将禁毒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到位。
同时,严抓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禁毒工作纳入成员单位和乡镇文明创建、平安创建、领导干部执行力考核内容,并将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工作纳入了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内容,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向前推进。
在推进过程中,该县注重用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县禁毒办联合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禁毒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督办,对突出问题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切实增强了各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