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焊接成闭合回路;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当建筑物太高或其它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
扩展资料:
防雷装置设置要求规定:
1、在牺牲阳极阴极保护中,要求阳极的接地电阻尽量低,这和防雷接地的要求是一致的。如果加大阳极连接电缆的截面积,使之达到防雷接地的要求。
2、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