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金 = 生育津贴 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情况下的补贴:(之前一个年度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顺产情况下的补贴:(之前一个年度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难产情况下的津贴:(之前一个年度职工的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具体如下:
1、正常生育:3(个月) X 工资;
2、晚育:3.5(个月) X 工资;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4.17(个月) X 工资;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4.67(个月) X 工资。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2(个月) X 工资;
2、剖腹产或多胞胎:4(个月) X 工资。
扩展资料
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