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参加高考所需条件如下:2014年起,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务。高考报考条件如下:
1、是在上海市读完高中后,各类积分能够达到标准分,父母持有上海居住证明材料的考生。
2、是考生的父母或者其中一方,是拥有上海市常住户籍,而考生本人也持有上海市相关居住证明,并且在本市中考后,读完高中的应届生,历届毕业生要求此前列入过上海高考报名单。
3、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有原籍属于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上海中考后,有在上海读完高中的应届生,历届毕业生如果在前一年列入上海高考报名单,都可以报考。
扩展资料:
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情形: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