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孤寡老人义务未执行时的法律咨询

2020-10-28 社会 71阅读
根据你的描述,双方签订的公证书是遗赠抚养协议。既然3年中基本没按约定给过老人赡养费,平时也很少关心老人,还私自处理老人财产,那么对方已经违反了对老人应负的生养死葬义务,可以向法院要求解除协议。
由于是对方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结果是对方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所以,未给付的赡养费无法要求对方给付,但是老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从自己这里得到的土地使用权、3万元借款等财产,但是一定要证据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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