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时把一天划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等于现在的两小时。相传古人根据中国十二生肖中的动物的出没时间来命名各个时辰。
十二时辰制,西周时就已使用。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夜半二十三点至一点为子时,一至三点为丑时,三至五点为寅时,依次递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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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十四时辰制
1、宋朝以后把十二时辰中每个时辰平分为初、正两部分,这样,子初、子正、丑初、丑正......依次下去,恰为二十四时辰,同现在一天二十四小时时间一致。
二、十时辰制
1、出现于先秦。昼夜各五分。据《隋书.天文志》,昼为朝、禺、中、晡、夕;夜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来表示)。即更点———古代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丑时为四,寅时为五更。
2、把一夜分为五更,按更击鼓报时,又把每更分为五点。每更就是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即120分钟,所以每更里的每点只占24分钟。由此可见“四更造饭,五更开船”相当于现在的“后半夜1时至3时做饭,3时至5时开船”。
3、“五更三点”相当于现在的早晨3时又72分钟,即4时12分,“三更四点”相当于现在的晚上11时又96分钟,即0时36分。
三、十五时辰制
1、其名称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还、铺时、大还、高舂、下舂、县(悬)东、黄昏、定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