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工艺品可以带上飞机,但刀剑等具有危险性的木制工艺品不能携带,如属于贵重木材制品需提供携带证明。
旅客携带大量的贵重物品乘机,只能按占座行李办理。办理乘机手续时,旅客应出示有关管理部门开具的携带证明。
1、客舱占座行李尺寸要求:
(1)旅客要求携带进入客舱的尺寸超过55cm×40cm×20cm的行李,符合客舱占座行李运输标准的,应购买客舱占座行李客票,但客舱占座行李最大体积不得超过145cm×50cm×30cm(ERJ机型经济舱适用最大尺寸为55cm×40cm×20cm),最大重量不得超过75公斤。
(2)旅客携带入客舱的尺寸不超过55cm×40cm×20cm的行李,如需额外占座,也应按客舱占座行李运输规则办理。
2、客舱占座行李包装要求:
客舱占座行李须由旅客自行妥善密封装箱,但外包装不得为玻璃材质,以便于搬运置放。客舱占座行李若为乐器,其外包装须附有把手以便固定。
扩展资料
乘坐飞机禁止及限量携带物品:
飞机禁带物品: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胶其它各种类型的带有攻击型的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国家规定的其它禁运物品。
乘机出行携带的香水、发胶、打火机的这类生活物品因含有易燃物质实行限量携带。发胶、衣领净、摩丝、发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分别限带1瓶(350毫升),香水限带500毫升,这几种限带的生活用品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或1公斤。包装完好的白酒限带2公斤,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5小盒。
自2001年10月1日起,搭乘民航班机的旅客不得携带任何刀具。手术刀、屠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可作为行李托运。
过去,民航部门允许旅客可以随身携带生活用刀刃长不超过6厘米,自2001年10月1日起,民航部门允许旅客可以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刀刃长不超过4厘米,水果刀、剪刀、女士的修眉刀、男士的剃须刀片等生活用刀,以及装饰用佩刀都必需放在托运行李中,或者交机场安检部门暂存。
还需注意的是,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体积在20CM×40CM×55CM以内。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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