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核准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如,绍兴: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绍兴市第一人民医院、绍兴第二人民医院、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绍兴市第五人民医院、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中医院、博爱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三院、绍兴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和经审查核准的部分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