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有权利要求我当地的村镇低保部门公开我村的低保享受人员和享受级别和钱数吗?

2020-09-13 娱乐 102阅读
您好,如果您当地政府一直没有公示该信息,您有权利要求当地部门进行公示! 以下为《奉节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节选,供参考 第四章 申报、审批和核发程序 (二)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应在2人以上),民主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5天以上。
无异议后填写《奉节县农村低保调查审批表》并签署审查意见,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告知申请人不予保障的原因。 (三)乡镇政府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经乡镇评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要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保障的原因。 (四)县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上报对象进行审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审批。审批结果要在乡镇或村(居)委会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的,由乡镇发放《重庆市农村低保补助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书面通知不予保障的理由。
以下为《福建省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规定》 申请、审批和发放 低保对象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或相关证明材料。   村民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审核、上报工作。对经评议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并作出初审意见,上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   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农村居民保障对象要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认真的审核,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进行审批。
审批后将结果告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转告村委会,并委托村委会张榜公布3天以上,无异议的,由村委会代发省级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进行复核,并按上述程序重新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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