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扩展资料
办过户口迁移的人都知道,跨地市迁户口,肯定得迁入地和原户籍地两头跑,因为准迁证和迁移证得由本人在两地公安机关之间传递,费时费力。
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江苏省公安厅依托省、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了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系统,进一步简化户口登记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效能。
今年10月11日,该系统在南京、镇江、无锡、泰州、连云港5市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上线。今后,江苏省内居民在本省范围内户口迁移,只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通过审批后,公安机关在线开具电子准迁证、迁移证,并在公安信息系统内部流转,不再交给申请人。
这就意味着,申请人不用在迁入地和原户籍地之间两头跑,只要在迁入地一次办理手续就能实现户口迁移,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和往返两个城市的费用。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省内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范围涵盖所有户口迁移类别,主要包括:投靠亲属、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购房(租房)入户、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
目前,江苏每年办理跨地市户口迁移的业务量约60万人次,“一站式”办理的上线运行,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