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人眼能看到发光和不发光物体颜色的原理

2020-09-13 社会 141阅读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能看到各种色彩,如蓝蓝的天空、绿色的草原、朵朵白云、鲜红的玫瑰花瓣、绿色的庄稼、黄色的油菜花等。所有这些颜色都是在白天才能看见、分辨,也就是说只有在光线照射的条件下才能呈现出来。人们还注意到,在太阳光下看见某一物体呈现某种颜色,如果再把它放在白炽灯下(特别是某种彩色灯下),该物体的颜色就发生了改变。于是,人们推断人眼之所以能看到色彩,是由于有光的存在.颜色都是光作用在物体表面后,发生了不同的反映,再刺激人的眼睛后产生的。不同的光会产生不同的刺激,所以眼睛看到不同的物体就会有不同的颜色感觉。
人们把自然界的物体根据其自身能否发光,划分为发光体与不发光体两大类。把本身能发射光谱的物体叫做发光体或光源。长期的实践证明,发光体的颜色决定于它们发射出来的光谱。自然界中大部分物体本身不能发光,称为不发光体。按照物体是否透明,又把不发光体分为透明体和不透明体。在黑暗条件下,人眼看不见不发光物体颜色的,只有当外来的光线照射在其表面后,它的颜色才能被人眼感知。所以,颜色是光照射到物体表面后的结果。
颜色与电流、密度等普通物理量不同,它不是一个单纯的物理量。对于不透明物体(对于透明物体是透射光),当外来光线照射到物体表面后,发生反射,反射光刺激人眼后,引起视觉神经冲动(或兴奋),再把信号传递给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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