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文化的自然精神
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没有文化就没有社会。文化人类学家和一些社会学家认为,文化和社会是统一的,文化就是社会。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一部文化史。本节将向读者扼要地介绍文化的概念、性质和特征,文化的要素,文化的功能和文化交流与社会发展,以期对通信文化的研究在理论和立意上有所帮助。 文化的概念当今社会,"文化"已经成为一个极普遍的词汇,无论在口头上还是在书面上,到处都可以听到和看到"文化"这个词。例如:"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古国文化","他这个人真有文化","经济文化已经成为财富的主潮之一"。同样是"文化"一词,在不同的场合其涵义是各不相同的。"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古国文化",是指中华民族在整个历史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财富的总和。"他这个人真有文化",是指某个人因为丰富的学识所透射出来的某种卓然不群的文化品味。"经济文化已经成为财富的主潮之一",则指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由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所构成的商品活动的整体。可见,"文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相当不确定的。《周易》有所谓:"观乎天文以观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大概是中国人论述"文化"之始。在中国人此时的观念中文化的含义是,通过了解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用教育感化的方法治理天下。到汉朝,"文化"一词正式出现,其含义也与现在人们通常理解的不一样。刘向《说苑·指武》篇中说:"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晋人束皙也讲"文化内辑,武功外悠",这些都是指与国家军事手段相对的一个概念,即国家的文教治理手段。到唐代大学问家孔颖达则别有见地的解释《周易》中的"文化"一词,认为"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这实际上是说"文化"主要是指文学礼仪风俗等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古人对文化的这种定性从汉唐时起一直影响到清代,因此明末清初的大学问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自身而至于家国天下,制之为度数,发之为音容,莫非文也",即人自身的行为表现和国家的各种制度,都属于"文化"的范畴。西方人论述"文化"要比中国人晚,但比中国古文献中的论述要广泛,要科学。西方语言中的culture,在 1690 年安托万·菲雷蒂埃的《通用词典》中,其定义为"人类为使土地肥沃,种植树木和栽培植物所采取的耕耘和改良措施",并有注释称"耕种土地是人类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中最诚实、最纯洁的活动",此时西方人观念中的"文化"只是被用来隐喻人类的某种才干和能力,是表示人类某种活动形式的词汇。而"文化"一词成为一个完整体系的表示方式,即术语,大约要到19世纪中叶才形成,这以后,文化和文明常被看做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学者们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探讨文化现象及其历史发展,给"什么是文化"作了许多解释,其中较有影响的观点有三种:第一种是方式论,即认为文化是一定民族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并非由遗传而得来的生活方式。这里包括了人们的兴趣、爱好、风俗、习惯,强调了文化的继承性。譬如,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者鲁斯·本尼迪克特的"文化"定义是"文化是通过某个民族的活动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思维和行动方式,一种使这个民族不同于其他任何民族的方式"。第二种是过程论,即认为是人类学习和制造工具,特别是制造定型工具的过程,这里包含了人类智力和创造能力的不断进化,强调了文化的演进性。第三种是复合论,即认为文化是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音乐、风俗、法律以及其他种种能力的复合体,这强调了文化的熔铸性,譬如伟大的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书中说:"'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的历史经验中创造的'包罗万象的复合体'。"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对文化作了一种新的解释,把文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在罗森塔尔·尤金所编的《哲学小辞典》中认为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就是所谓"广义的文化",而与之相对的"狭义的文化"则专指精神文化而言,即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会组织、风俗习惯、学术思想、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等。除以上各种解释外,尚有符号说、限定说等各种说法。1952年,美国文化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发表《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评考察》一文,对西方自 1871 年至 1951 年期间关于文化的 160 多种定义作了清理与评析,并在此基础上给文化下了一个综合定义:"文化由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而获致和传递;文化代表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包括他们在人造器物中的体现;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即历史的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尤其是他们所带来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做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活动的决定因素。"这一文化的综合定义基本为现代东西方的学术界所认可,有着广泛的影响。上述各种定义都是学者从自己的学术立场和观察角度出发来界定文化的,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互有长短。但是,各种解释之间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互相补充的。综合各种定义的内在统一点,我们不难看出"文化"包含三个层次,即观念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所谓观念文化,主要是指一个民族的心理结构、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它既不同于哲学,也不同于意识形态,是介于两者之间而未上升为哲学理论的东西,是一种深层次的文化。所谓制度文化,是指在哲学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制度。它们或历代相沿,或不断变化,或兴或废,或长或短,或以各种典章制度文本形式出现,或以一种"潜规则"的形式默存于人们的心灵深处,是一种中层次的文化。所谓器物文化,则是指体现一定生活方式的那些具体存在,如住宅、服饰等,它们是人的创造,也为人服务,看得见,摸得着,是一种表层次的文化。据此,我们认为,除了未经改造的或者人化的(自然物被人主观赋予感受和意义)自然环境外,凡人类创造出来,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可以通过各种信息媒介传承于后世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产品都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