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二级单位的一个项目部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资金存项目部未分配,是属于集体贪污还是设立小金库

2020-06-20 社会 18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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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手段多种多样,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改或伪造单据的方法虚报或谎报支出冒领公款,工程负责人多报工时或伪造工资表冒领工资,收购人员谎报收购物资等级从中骗取公款等
如果符合上述犯罪构成要件,则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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