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县”乃古“悬”字,高也;“令”,美也,“干”,追求。是说举着细小的钓竿钓绳,奔走于灌溉用的沟渠之间,只能钓到泥鳅之类的枣备仔小鱼,而想获得大鱼可就难了。靠修饰琐屑的言论以滚键求高名美誉,那和玄妙的大道相比,可就差得远了。春秋战国时,学派林立,百家争鸣,许多学人策士为说服王侯接受其思想学说,往往设譬取喻,征引史事,巧借神话,多用寓言,以便修饰言说以增强文章效果。庄子认为此皆微不足道,故谓之“小说”,即“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浅识小道”,也就是琐屑浅薄的言论与小道理之意,正是小说之为小说的本来含义。
东汉桓谭在其所著的《新论》中,对小说如是说:“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认为小说仍然是“治身理家”的短书,而不是为政化民的“大道”。
东汉班固编著了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汉书》,在《汉书·艺文志》中写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这是史家和目录学家对小说所作的具有权威性的解释和评价。班固认为小说是“街谈巷语、道听涂(同“途”)说者之所造也”,虽然认为小凳汪说仍然是小知、小道,但从另一角度触及小说讲求虚构,植根于生活的特点。
清末民初,维新派梁启超等大力倡导“小说界革命”,小说理论面目一新。小说地位空前提高,乃至被奉为“国民之魂”“正史之根”“文学之最上乘”,再不是无足轻重的“街谈巷语”“琐屑之言”。
小说可以说是延达思想和表达感情的另一种形式。
novelette短篇小说
novella中篇小说
novel长篇小说
追溯小说的起源,有以下几种方面:
首先是神话传说,。尽管古代文献对神话传说的记载十分简略,我们仍然可以从中看到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这两种重要的小说因素。小说传原先在口头流传,有的被采入正史,遂逐渐凝固;有的继续在口流传并不断丰富发展,分化出一些新的神和英雄,增添了新的故事情节。这些继续活在人们口头上的传说一旦记录下来,就成为具有浓厚小说意味的逸史。从神话传说到小说的这根链条中,逸史是最关键的一环,甚至不妨说逸史是中国小说直接的源头,逸史中最接近小说或竟可视为早期小说的,莫过于《穆天子传》和《燕丹子》。
其次是寓言故事。如《孟子》、《庄子》、《韩非子》、《战国策》,等书中都有不少人物性格鲜明的寓言故事,它们已经带有小说的意味。
再次是史传。如《左传》、《战国策》、《史记》、《三国志》,描写人物性格,叙述故事情节,或为小说提供了素材,或为小说积累了叙事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