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大使馆进行的学位学历认证回国是不一定有效的,是否有效取决于所就读的大学学历学位是否被国内教育部认可,这是需要到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的。
国家相关部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留服认证是报考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入职,高等教育学位报考,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的证明资料;同时在此类单位职位升迁时也同样要向人事部门提供留服认证。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评估标准如下:
1、证书颁发院校是否被纳入中国的国家高等教育体系,是否拥有合法学位授予资格。
2、学生自高中开始,获得证书全过程整体学习经历中各阶段的连续性与衔接性。
3、学生在证书颁发院校所在国的学习居留时间和签证类型。学习方式,如果是远程,函授的话不被认可。
4、涉及国家地区间跨境合作教育形式获得证书的认证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标准审慎对待。
扩展资料: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一份;
2、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页复印件,验看原件;
4、本人护照所有页复印件,验看原件;
⒌、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⒍、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
⒎、获得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⒏、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