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特征

2020-04-20 文化 53阅读
一、中国文化的特征
任何一种文化类型的产生,都离不开特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条件。这就是特定自然地理环境下的物质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结构。关于这三个方面,我们在下以章节将有详细的论述。简而言之,从地理环境看,中国处于一种半封闭状态的大陆性地域,与西方地中海延岸的多民族有很大的不同;从物质生产方式看,中国文化植根于农业社会的基础之上,封建的小农经济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这与中亚、西亚的游牧民族、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海洋民族也有很大的不同;从社会组织结构看,宗法制度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纽带,专制制度在中国延续两千年,这在世界文化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
中国文化的特征可大致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在世界文化之林中,有四大文明古国,也曾经出现过许多优秀的文化体系。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在近6000年的人类历史上,出现过26个文明形态,但是在全世界只有中国的文化体系是长期延续发展而从未中断过的文化。这种强大的生命力,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表现在它的同化力、融合力、延续力和凝聚力等方面。
所谓同化力,是指外域文化进入中国后,大都逐步中国化,融入中国文化而成为其一部分。在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例子莫过于佛教文化的传入和中国化。佛教开始流传于尼泊尔、印度、巴基斯坦一带,并不是中国本土的文化,在公元1世纪的两汉之际开始传入中国,经过魏晋、隋唐几百年,佛教高僧的东渡,佛教经典的翻译,中土僧人的西行求法,都不能使佛教文化完全征服中国的士大夫。佛教传播的结果,一部分变为中国式的佛教(如禅宗),一部分反而消融于宋明理学之中,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犹太人遍布全球,而且保持他们自己的宗教信仰和思维方式,而他们来到中国后,便湮没在中国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
所谓融合力,是指中国文化并非单纯的汉民族文化或黄河流域的文化,而是在汉民族文化的基础上有机地吸收中国境内各民族及不同地域的文化——如楚文化、吴文化、巴蜀文化、西域文化等,形成具有丰富内涵的中华文化。中华各民族文化,例如历史上的匈奴、鲜卑、羯、氐、羌、契丹、辽、金等民族的文化,都融汇于中国文化的血脉之中。没有这种融合,也就没有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当然,各地域、各民族文化的融合,也包含有“同化”的意义。
中国文化的同化力和融合力,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因此它不是简单的偶然的文化现象,而是一种文化生命力的表现。具有如此强大的文化生命力的民族,在世界历史上都是少见的。汤因比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期,曾与日本学者池田大作有过一次著名的对话,在这次对话中,他指出,“就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比世界上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几亿民众,从政治文化上团结起来。他们现实出这种在政治、文化上统一的本领,具有无与伦比的成功经验。”
在人类历史上,多次出现过因为异族入侵而导致文化中绝的悲剧,如印度文化因雅利安人入侵而雅利安化,埃及文化因亚历山大大帝的入侵而希腊化、恺撒的占领而罗马化、阿拉伯人移入而伊斯兰化,希腊、罗马文化因日耳曼蛮族入侵耳中绝并沉睡千年。但是在中国,此类情形从未发生。唯有中国文化一种,历经数千年,持续至今而未曾中辍,表现出无与伦比的延续力。
这种强健的生命延续力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东亚大陆特殊地理环境提供了相对隔绝的状态,是其缘由之一。而中国文化长期以来以明显的先进性多次“同化”以武力入主中原的北方游牧民族,反复演出“征服者被征服”的戏剧,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在漫长的历史年代利,中国文化虽未受到远自欧洲、西亚、南亚而来的威胁,但也屡次遭到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冲击,如春秋以前的“南蛮与北夷交侵”,十六国时期的“五胡乱华”,宋元时期契丹、女真、蒙古人接连南下,明末满族入关。这些勇猛剽悍的游牧人虽然在军事上大占上风,甚至多次建立起强有力的统治政权,但在文化方面,却总是自觉不自觉地被以华夏农耕文化为代表的先进的中原文化所同化。这些游牧或半农半牧民族在与先进的中原文化的接触过程中,几乎都发生了由氏族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或飞跃。军事征服的结果,不是被征服者的文化毁灭、中绝,而是征服者的文化皈依和文化进步。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文化又多方面地吸收了新鲜养料,如游牧人的骑射技术,边疆地区的物产、技艺,从而增添了新的生命活力。
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还表现在它具有历久弥坚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具体表现为文化心理的自我认同感和超地域、超国界的文化群体归属感。西周时期,中华先民便有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念,表达了从文化心理特质上的自我确认。正因如此,直到今天,数以千万计浪迹天涯的华侨华裔,有的在异国他邦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但他们的文化脐带,仍然与中华母亲血肉相依,在他们的意识中,一刻也未曾忘记自己是中华儿女,炎黄子孙。已定居巴拿马几代,并且在政界取得显赫地位的华侨这样说:“别看我们完全不懂中文,我们的思想、举止都是非常中国式的。”美籍华裔著名科学家杨振宁也说:“我觉得中国传统的社会制度、礼教观念、人生观,都对我们有极大的束缚的力量。”
重实际求稳定的农业文化心态中国文化是一种农业文化。所谓农业文化,并非说构成这种文化的物态成分中没有其他产业的产品,而是说整个文化的物质基础的主导方面和支配力量是在自然经济轨道上运行的农业。
黄河、长江哺育的亚洲东部这片肥沃的土地,为中华先民从事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提供了极为优越的条件。几千年来,中国人的主体——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躬耕田畴,世世代代、年复一年地从事简单再生产,成为国家服役的基本承担者。这就铸定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农业型物态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独具一格的“实用—经验理性”,如重农、尚农、的社会共识,重实际而罢玄想的务实精神,安土乐天的生活情趣,包含循环与恒久的变易观念,等等。
在以农业为生存根基的中国,农业生产的节奏早已与国民生活的节奏相通。我国的传统节日,包括最隆重的春节,均来源于农事,是由农业节气演化而成的,并不像许多其他民族那样,节日多源于宗教。在这样的文化氛围内,重农思想的产生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农耕是财富的来源。“不耕获,未富也。”务实精神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农耕生活导致的一种群体趋向。中国民众在农业劳作过程中领悟到一条朴实的真理:利无幸至,力不虚掷,说空话无补于事,实心做事必有所获。这种农人的务实作风也感染了士人,“大人不华,君子务实”是中国贤哲们一向倡导的精神。正是这种民族性格使中国人发展了实用—经验理性,而不太注重纯理论的玄思,亚里士多德式的不以实用为目的,而由探求自然奥秘的好奇心所驱使的文化人,较少在中国产生。作为农耕民族的中国人从小农业的简单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思维定势和运思方法是注意切实领会,并不追求精密谨严的思辩体系,他们被西方人称为“最善于处理实际事务”的民族。农业社会中的人们满足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缺乏扩大社会再生产的能力,因而社会运行缓慢迟滞。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很容易滋生永恒意识,认为世界是悠久的、静定的、中国人往往表现出习故蹈常的惯性,好常恶变。反映在民间心态中,便是对用具追求“经久耐用”,对统治方式希望稳定受常,对家族祈求延绵永远,都是求“久”意识的表现。
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文化中国古史的发展脉络,不是以奴隶制的国家代替由氏族血缘纽带联系起来的宗法社会,而是由家族走向国家,以血缘纽带维系奴隶制度,形成一种“家国一体”的格局。这样,氏族社会的解体在我国完成得很不充分,因而氏族社会的宗法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残余大量积淀下来,几千年中,全社会并未长期存在如同古代印度和欧洲中世纪那样森严的等级制度,社会组织主要是在父子、君臣、夫妇之间的宗法原则指导下建立起来。
宗法制度在中国根深蒂固,不仅由于氏族社会解体极不充分,还由于此后自然经济长期延续,“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村社构成中国社会的细胞群,而这些村社中又包含家庭宗族与邻里乡党两大网络,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为宗族,组成社会,进而构成国家。(中国人注重族姓源流)
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单元是“宗族”。在宗族内,每一个人都不被看作是独立的个体,而起码要和上下两代人(即父、子)发生关联,这样,父亲、自己、儿子就形成三代,这是一个以“自己”为核心的最基本的“宗族”。如此,可以在划同心圆。在宗法观念下,个人是被重重包围在群体之中的,因此,每个人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类。
从“亲亲”的观念出发,可以引申出对君臣、夫妻、长幼、朋友等等关系的一整套处理原则,这些处理原则是以“义务”观念为核心的。正是由于传统文化重家族轻个人、重群体轻个体,因而总是强调个人在群体重的义务和责任,而忽略了个人在社会重的权利,也就使得“人皆可以为尧舜”这样的道德平等意识仅仅成为一种理想,而“法制”在这样的系统之内也没有用武之地。
尊君重民相反相成的政治文化长期运作于中国的农业自然经济,是一种少有商品交换、彼此孤立的经济。在这种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极度分散的社会,需要高高在上的集权政治加以统合,以抗御外敌合自然灾害,而人格化的统合力量则来自专制君主。另一方面,农业宗法社会的正常运转,又要仰赖以农民为主体的民众的安居乐业,家国方得以保全,否则便有覆灭崩溃的危险。因此,“民为邦本”的思想传统也是农业宗法社会的必然产物。“尊君”和“重民”相反而又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一体两翼。
中国农业社会由千百个彼此雷同、极端分散的村落和城镇组成。但是,对外抗御游牧人的侵袭,对内维持社会安定又是这个农业社会的全民性需要(天候地理、治理黄河、赈灾恤邻),这就又建立统一的、权威巨大的帝国的必要。例如,韩非子从天下“定于一尊”的构想出发,提出了“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的中央集权的政治设计。
与集权主义相伴生,中国农业社会又培养了另一影响深远的政治意识,这便是“民本主义”。民本主义严格划分“治人者”与“治于人者”,它是从治人者的长治久安出发,才注意民众的力量和人心向背的。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及其知识分子,一方面强调“国以民为本”,另一方面又强调“民以君为主”,在他们看来,“尊君”与“重民”是统一的。
摆脱神学独断的生活信念同世界上任何民族一样,在中国的远古时期,也产生过原始的宗教以及对天命鬼神的绝对崇拜。直到殷商,在意识形态上仍有“尊天事鬼”的特点,“卜辞”中所记载的,就是殷商贵族的宗教占卜活动。但是西周之后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西周人的观念中,从宗法中产生道德,而道德成为维系整个社会的根本纽带。宗法道德观念的确立,使神学独断的观念削弱以至被摆脱了。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印度文化等相区别的一个突出特点。
在欧洲以及印度,宗教的神或上帝、佛,是最高的信仰,是精神的寄托。而最高的善,生活的目标,人们行为的准则,都是从宗教的神的诫命或启示而来的。例如犹太教把“摩西十诫“说成是永恒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的基本准则,并且说这是上帝耶和华亲自向摩西颁布,与犹太人约法的(《旧约全书》)。又如,基督教的耶稣既被视为上帝之子,也是上帝的化身,他传布福音,教化世人,成为人间伦理道德的榜样和楷模。总之,在西方以及印度文化中,道德来源于宗教神启,宗教的神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和欧洲、印度文化中的这种神学独断相比,中国文化显示了它的理性的一面。它没有把人的道德情感引导向外在的崇拜对象或莫测的境界,而是把它消溶在以亲子关系为核心的人与人的世间关系之中,也就是平常人、平常事、平常心而已,全然不必去建立另外的神学信仰大厦。道德教育摒弃了清规戒律和冰冷的说教,肯定正常情欲的合理性,强调对它的合理引导。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自先秦就具有摆脱神学独断的特点,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未出现过象欧洲中世纪基督教占思想统治地位的“黑暗时代”。中国传统的民间宗教信仰,有极大的实用性,而在民间的“烧香拜佛”这样的口头语中,“佛”的含义既可能是释迦牟尼、观音菩萨,也可以是“土地”、“老君”、“子孙娘娘”、“妈祖”……。这和西方文化中宗教的严格排他性,迥然不同。
重人伦轻自然的学术倾向中国文化以“人”为核心,它表现在哲学、史学、教育、文学、科学、艺术等各个领域,追求人的完善,追求人的理想,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表现了鲜明的重人文、重人伦的特色。但是,在对于自然界本身的认识和改造方面,却受到忽视。儒家思想在这方面表现特别明显。以孔子为例,据统计,《论语》中有关自然这是的材料共54条,涉及天文、物理、化学、动植物、农业、手工业等方面的现象,不可谓不丰富,但究其内容都是“利用自然知识以说明政治、道德方面的主张,而不以自然本身的研究为目的”。例如,孔子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相反,樊迟问稼穑之事,却被鄙为“小人也”。
儒家这种重人伦轻自然的学术倾向,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唐太宗品评大臣是“一曰德性,二曰忠直,三曰博学,四曰词藻,五曰书翰”。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从汉唐到宋元明,中国的科学技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居世界领先地位,但是,当16、17世纪近代自然科学在西方产生并大踏步前进的时候,中国却落后了。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文化史的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重人伦而轻自然的倾向,也是其中原因之一。由于儒学在传统文化中的广泛影响,在古代学术史上,关于严密逻辑结构的理论,关于技术性控制的实验,以及二者之间相互联系验证的操作,都没有得到重视和发展。
经学优先并笼罩一切文化领域中国伦理型文化还有一个突出的外在形式上的特点,这就是它的经学传统。所谓经学,是指中国文化长期以儒家经学为主流,有着一以贯之的传统,形成了独自的特色。
中国学术的发展,就其分别而言,在先秦,是诸子百家之学;在两汉,是经学;而后又有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但从客观上去考察,自汉代以后,一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中国二千余年的学术发展,却是以经学为一大主流。中国文化的发展,不论是哲学、史学、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宗教学,还是医学、科学和艺术,都与经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在中国古代,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不论他的学习兴趣与研究方向最终怎样,他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经书,不可能有其它的选择(如五四时期的众多新文化健将)。
中国文化的这些特点,与西方文化有很大的不同。在古希腊,文化的发展虽然还带有综合性的特点,但是已出现明显的学科分支,在数学、几何学、天文学、医学、物理学、生物学等方面,几乎都有相对独立的发展。亚里士多德的一个重要学术贡献,就是他在知识分类方面的功劳。“这时的科学世界已大到足够配置出为数不多的笃好妙悟的优秀任务,来撰写天文学和数学上极专门的著作,专门到甚至受过平均教育的公民都读不懂,而下层阶级只好怀着敬畏和猜疑望着它们。这样就使得科学家能够大胆探索复杂而精微的辩难,并由互相批评而得到伟大而迅速的进展。”相比之下,中国文化的发展,在秦以后两千余年,却一直笼罩在经学的气氛之中。
经(也有学者称其为“元典”),本来是孔子所整理的古代文化的典籍。孔子是中国第一个创立私学的伟大教育家,他对古代文献搜集整理,成为他进行教育的内容,同时也延续和保存了中国古代文化。孔子编辑整理的古籍称为“六经”,即《周易》、《尚书》、《诗经》、《礼》、《乐》、《春秋》。这些典籍,包容了政治、历史、哲学、文学、音乐、典章制度等丰富的内涵。
到了汉代,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经”的地位大大提高了。训解和阐述六经及儒家经典的学问,称为“经学”,是学术文化领域中压倒一切的学问,成为汉以后历代的官学。仅据清代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总目》,“经部”的著录就有1773部,20427卷。可以说,中国文化在汉代以后的发展,经学是最重要的形式。
中国文化的这种经学传统,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呢?
首先,是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各个方面的广泛渗透。在先秦,儒学不过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但是一旦成为“经”,在政治力量的推动下,便渗透在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各个领域。不论是史学、哲学、教育、科学、艺术、法律,无一不渗透着经学的影响。
其次,在经学的影响下,科学未能充分独立。经学是一门笼统的学科,虽然经学本身并不排斥自然科学,相反,儒学中的理性主义以及某些思辩方法,对自然科学甚至还有启发作用。但问题的关键是,经学以它自成一套的体系,凌驾于知识之上,无形中排斥了科学的独立。
再次,经学传统对中国宗教的发展,也产生着一定影响。在世界各文化体系中,宗教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如基督教在欧洲、伊斯兰教在中东阿拉伯广大地区、佛教在印度及东南亚地区,影响都极其深远。而在中国古代,宗教的影响相对而言就比较薄弱。虽然原因可从多方面研究探索,但从历史的事实来看,经学传统对宗教发展的制约则是显而易见的原因。
二、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发展历史中,积淀和形成了自己独特而伟大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表现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居安思危、乐天知足、崇尚礼仪等等特征。中华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就在于“和合”二字。
(1) 和合的字源和理念
“和”、“合”二字均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和合,就词义本身而言,“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是结合、合作、融合。“和合”是实现“和谐”的途径,“和谐”是“和合”的理想实现,也是人类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自然、社会、人际、身心、文明中诸多元素之间的理想关系状态。
中国传统文化中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是“天人合一”,指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二是“中庸”,指人际关系,即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天人和一”旨在承认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反对将它们割裂开来。“中庸”则强调对待事物关系要把握一个度,以避免对立和冲突。提倡“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有利于处理现代社会各种矛盾,以保持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以广泛深厚的和合文化为基础的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源远流长。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 子》第四十二章),认为道蕴涵阴阳两个相反方面,万物都包含着阴阳,阴阳相互作用而构成和。这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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