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原则: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例:绘表格比较麻烦,读懂原则你就知道怎么撮合的了
连续竞价原则: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为成交价格。
例:
卖出
15.6元,1000股
15.5元800股
15.35元100股
买入
15.25元500股
15.2元1000股
15.15元800股
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5元600股,则应以15.35元成交100股,15.50元成交500股
希望您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