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自己开垦的荒地有什么政策?是几年之内可以免除承包费??????

2022-08-13 社会 80阅读
问:某村村里的荒地由村委会免费包给本村多户村民三年,村民自己开垦种植,现已成为耕地。合同期满后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将土地转卖其他部门。村民反映,自己开垦了荒地,现在想种要花钱买才可以种。 请问村委会收回土地的决定是否正确?农民在承包荒地上有什么权利? 答:我国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荒地是未经开发利用的荒芜土地,属于未利用的土地)。对未利用地的管理,《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7条对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做出了批准权限规定,但对于开发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没有做出批准权限的具体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方式,该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直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第45条规定:采取以上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47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本案中,村民承包村里的荒地,承包合同期满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村民如何维权要看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具体约定。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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