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龄不满一年的属于实习期内,不能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高速,需要有驾龄不少于三年的老司机陪同。不遵守规则的话,罚款二百不扣分,责令立即驶离高速公路。
二、实习期驾驶注意事项
1、实习期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3、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三、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