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治疗
1、参保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病患者到普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专科病到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病除急诊急救外,不得到专科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若住院时无卡,住院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住院押金单、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卡证中心办理临时卡,临时卡办理后立即交给所住医院住院处。
3、出院时用医保卡计算(扣除医保报销,如有商业险,可以按照规定报销剩余部分)
二、普通门诊就医
1、参保学生须持本人医保卡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
2、若门诊就医时无卡,须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当日门诊挂号单、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卡证中心办理临时卡。
3、参保人第一次就医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视为参保居民已选定的医院,原则上本年度内不得变更。
扩展资料:
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病历复印专用章)。
2、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加盖医院费用明细专用章/财务章)。
3、住院结算收据原件(加盖医院财务章)。
4、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医务科章)。
5、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学生证复印件。
7、患者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8、患者本人的鞍山银行银行卡(卡号清晰)、患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三样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9、死亡的其家属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10、生育提供准生证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