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是舶来品。在西方,同事或朋友偶尔小聚,难免要有一些开销。但人家不象我们,在结帐时总是你争我抢,竟相掏腰包,惟恐给人留下一个小气抠门的印象。相反,他们更习惯于按“原则”办事。既然是大家同时消费,总不能让某一个人独自破费,应该利益“均摊”,共同买单,充分体现真正的公平原则。这样,谁也不欠谁的人情,也不用搁记在心里,老思谋着何时才能还了这人情帐。
然而,一些国人的移植能力很强,总能把一些引进的东西加以改造并发扬光大。比如AA制,在西方也大多在同事或朋友中间流行,可一经漂洋过海来到我国后,那些新潮的夫妇却对它情有独钟,并创造性地引入家庭生活中,以为这样才显得民主、平等。但事实并非如此。本文开头提到的那对夫妇终因成天斤斤计较,你争我吵,时隔不久就分道扬镳了。
任何生活模式都有它存在的背景、条件,一旦离开这个前提就可能成为无益而有害的。就说AA制吧,尽管它在西方的朋友或同事中比较时兴,但要原封不动地搬到国人中来,别说引入到家庭生活中,就是在朋友或同事中也是不太切合实际的。即使在西方也还没听说过在家庭实行AA制呢。这是因为,在家庭中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础是感情,而感情是不同于金钱和物质的,难以把它平均分摊。再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就如一个小团体,平等的是人格,不同的是分工。加之夫妻双方的生理、心理、性格、思维、体质、工作、习惯与收入等等的不同,就需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家务。有些事情丈夫多做些,有些事情妻子多做些,这都是很正常的。而且,平等的体现不是绝对的平分,而是双方的相互尊重。《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所有这些,由于各自的情况不同,所尽的义务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如要硬用一种仅适合于西方朋友或同事间的AA制的办法来简单处理比较复杂的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只能是一种严重的错位,不会有什么幸福可言。结局也只能是要么放弃AA制,要么以感情破裂、婚姻危机甚至离异为代价。
此外,外国有外国的国情,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有选择地借鉴一些西方的生活方式本身并没有错,问题是必须要考虑到中国的文化背景和传统,结合自己的实际,不能采取简单移植的做法。否则的话,就会违背自己的初衷,走向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