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6〕199号):
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和所在单位无力参保的残疾军人经劳动保障、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其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资金。
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残疾军人所在单位帮助解决;单位无力解决和无工作单位的,经劳动保障、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解决。
从以上可知,你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和本人有能力缴纳保险费用的,分别由单位和本人负担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无力缴纳的,需经三部门联合确认后,由县财政解决。
所以你要解决入保问题,首先单位负责人沟通协调好,毕竟如果大家都没有入的话,单你自己入说不过去,反过来,大家都入了,就你没有入也是不合理的。其次要寻求民政部门的帮助,最后在以上都不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并且你一定要入的话,可以进行信访(毕竟这也是最后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