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功能和正式居民身份证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在有效期内的法律效力和正式身份证是一致的,可以用于住宿登记、登机的诸方面。
由于临时身份证没有内置芯片,银行的读卡器无法读出相关个人信息,所以在办理某些银行业务时,是受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新的身份证管理机制,应依托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更好地便民利民并保护公民信息安全。比如,可在身份证上加入芯片,并融合指纹等基本识别信息及家庭成员、婚姻、学历、社保、纳税等信息,实现“一卡通”。
这样既可解决因信息不共享产生的“证明难”问题,也会以指纹等识别信息解决一人多证的乱象。比如,银行卡丢失后可通过网络、电话快速挂失并立刻生效,他人即使持有该银行卡并破解密码也无法使用。
身份证管理不妨借鉴这一思路,对遗失的身份证挂失、注销、补办后,公安机关应在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使原身份证失去效力。
以现有科技水平,推出融合各种信息、功能齐备、便利安全的“一卡通”身份证并非难事。虽然居民换证、读取设备更新需要较大资金投入,但与使群众办事方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相比,这种创新值得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