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

2021-11-04 社会 141阅读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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