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管理办法》,装饰工程项目经理证的流程如下:
第十条 达到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参加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资格培训、考核与考试。经培训、考核与考试合格后发给项目经理等级证书。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的资格考核、考试,由具有权威性的资格考核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资格考核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全国项目经理资格考核委员会,负责甲级项目经理的培训、考核与考试工作,并负责指导、监督受委托单位对乙级以下(含乙级)项目经理的培训考核与考试工作。受委托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或相关组织成立的项目经理资格考核委员会,需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批准,负责本地区内乙级以下(含乙级)项目经理的培训、考核与考试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的资格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申请人的技术职称证书;
(二) 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三) 申请人从事室内装饰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四) 有关方面对其施工项目管理水平、完成情况(包括工期、效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评价。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资格考核完成后,甲级项目经理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认定并颁发资格证书。乙、丙级项目经理由受委托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或相关组织认定,发给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备案。
第七条 项目经理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甲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一个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或两个单项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乙级项目经理: 担任过一个单项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或两个单项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三)丙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一个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或两个单项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扩展资料: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资格管理机构每两年对《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持有者复查一次。复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检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向资格管理机构提交《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复查表》、《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二)项目经理资格管理机构在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后,应对项目经理资格复查做出结论。复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在岗三种:
1、为“合格”项目经理未能履行项目承包合同,或发生过重大事故,为“不合格”;
2、项目经理能履行项目承包合同、未发生重大事故及违法行为的;
3、项目经理连续两年未在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实职的,为“不再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