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以上广州的车牌,只是有一定的要求,详细上牌的要求如下:
1.广州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广州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4.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5.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6.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取得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有效证明的高层次人才;
7.持广州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8.经广州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9.持有效身份证明,近两年内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
10.持有效身份证明,在广州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两年,且近两年内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
注意事项: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扩展资料:
办理上牌需要的材料:
(一)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团级以上部队出具的驻地证明文件等材料。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等材料。
(四)已退休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退休证等材料。
(五)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广州市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广州市区级及以上的行政单位出具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证明等材料。
(六)高层次人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广州市人才工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指标办理窗口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
(七)持人才绿卡的人员: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人才绿卡、机动车驾驶证、指标窗口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
(八)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出具关于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的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指标办理窗口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
(九)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
(十)华侨: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三者选其一)、广州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
(十一)外国人:护照、广州市连续满两年以上的居留许可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