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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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7年哈尔滨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面试阶段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2007年哈尔滨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国家公务员法》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客观、准确地测评出应试人员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面试内容
市规划局招考分局规划管理职位12人,规划管理(行政学)职位1人,规划管理(土木工程)职位1人,规划管理(社会学)职位1人,交通管理职位1人,工程管理职位2人,环境工程(给排水)职位1人,规划管理(名城保护)职位1人,综合管理(俄语)职位1人,规划管理(城市设计)职位1人,规划管理(艺术设计)职位1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命制的试题规范化地向应试人员提问,通过分析应试人员的回答情况和观察应试人员的表现,对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分局规划管理职位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时。
地点: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议室(道里区地段街165号)。
(二)其他职位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时。
地点: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议室(道里区地段街165号)。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四、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全封闭入闱的形式进行。面试考官、计分员、计时员、核分员、纪检监察人员在面试当天上午7:00入闱,熟悉题本和工作程序。考生7:30入闱,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抽签排序。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所有考生面试前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对去卫生间的考生,要有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考生面试时使用抽取的顺序号码,不准使用姓名。凡报姓名者,在面试成绩中倒扣5分。
面试采取量化评分标准。由考官在评分表上按要素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平均分数即为考生最后得分,如有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评分期间考生不退场,核分后,经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由记分员或核分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累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面试考官与考务人员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主考官由市城市规划局局级领导担任,其余6名考官由市招考办抽签确定。记分员、核分员、计时员、引导员由市城市规划局相关人员担任,纪检监察人员由市纪检部门和市城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人员担任。
六、方法步骤
1、制定面试实施方案(11月24日)。根据《2007年哈尔滨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面试实施方案。
2、报人事局备案(11月27日)。将《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事局备案。经市人事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3、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11月28日)。由局人事处工作人员将面试方案在我局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给考生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4、做好相关准备工作(11月29日-30日)。局人事处准备好供考生抽签的表格,考官核分的表格,工作人员的计时器、计算器及相关用具。市规划设计院负责布置好面试考场,候考室。
5、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入闱(12月3日、4日)。早7:30,考官、工作人员入闱;考生同时入闱,集中在候考室,其通讯工具统一由工作人员保管,由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在考生候考期间,由监察室负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