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函授的学生证不可以买到火车票半票。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二十条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票。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当补收票价差额。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扩展资料
购买学生票须知:
在铁路售票窗口,除身高1.5米以上、16岁以下的学生可以凭本人的学生证购票外,其他学生请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购票。
学生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因此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票价差额。
学生的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学生父母迁居时,请提出申请,经学校确认后,可修改学生减价优待凭证上的乘车区间,加盖学校公章,同时修改“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相关信息。
学生的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华侨、台湾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边境车站。办理时与普通学生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