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份证买的手机卡不用了可以直接丢掉吗

2020-10-12 社会 549阅读
如果是使用本人证件办理的手机卡,在不想使用手机卡的情况下,不可以直接扔掉,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通过手机号码归属地所属营业厅办理销户。如果没有通过营业厅办理销户,欠费90天手机号码会自动销户,但是每天还是会产生欠费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以及机主的身份证会进入所属运营商的黑名单,机主身份证无法再办理所属运营商的任何业务。所以再不想使用手机号码情况下,建议携带机主有效证件到手机号码归属地所属运营商营业厅办理销户。
有效证件范围
(一)个人用户: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身份证、武装警察身份证、香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二)单位用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社会团体组织可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党政军(军队指团级以上单位)使用)、照会(使领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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