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不能超过84.5公斤,169斤;女性不能超过78公斤,156斤。计算方法如下:
《应征公民体检标准》第二条规定
1、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2、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计算:标准体重=(身高-110)kg
175-110=65kg
不能超标的标准:
1、男性:65*30%=19.5kg
2、女性:65*20%=13kg
男性身高175的总体重上限就是65+19.5=84.5kg
女性身高175的总体重上限就是65+13=78kg
扩展资料:
其他常见征兵身体要求:
1、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视力: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3、听力: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参考资料: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