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材料消耗定额的制订方法有:
(1)技术分析法。是指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设备要求及有关配合比等资料,采用一定的科学方法,计算出材料净用量与合理损耗的方法。用这种方法制定的定额,技术依据充分,比较准确,但工作量较大。适用于容易用体积或面积计算的块状或片状材料,如钢材、木材、砖等。
(2)标准试验法。是指在实验室内,用标准仪器,在标准条件下,测定材料消耗定额的方法。此方法限于沥青、油漆、混凝土及砂浆等材料。
(3)实地测定法。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实地观察、记录、测定,将得到的数据分析、整理而制定材料消耗定额的方法。这种方法实行实地观测,有较客观的科学性,可克服偶然因素的影响,比较准确。但工作量大,需要花费时间较多,同时还受测定条件和测定方法的影响。适用于有既定工艺的施工现场测定材料的消耗。
(4)统计分析法。是指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材料消耗量的历史统计资料,并考虑生产技术条件的变化等因素,制定材料消耗定额的方法。这种方法注重实际消耗水平,不需进行理论计算。但要求有健全的统计资料,高素质的定额人员,并尽量消除偶然因素的影响,才能做到定额的先进合理。
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大致可分为两步骤:
(1)定质。是指对建筑工程或产品所需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做出正确的选择。具体要求有:品种、规格、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有良好的工艺性能,便于操作,有利于提高工效,采用通用或标准产品,尽量避免采用稀缺材料。
(2)定量。是指通过对材料消耗量的正确测算,确定材料消耗的数量标准。定量是制定材料消耗定额的关键。材料消耗定额中的有效消耗,一般是不变的量。定额的先进性主要反映在对损耗量的合理判断,即如何科学、正确而合理地判断损耗量的大小。
确定材料消耗量,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确定材料净用量。材料净用量是指加工到实物产品上的实际用量,可用计算法确定。它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当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只采用一种主要材料时,可按工程设计要求测算一个单一产品或一个计量单位的材料用量,也可以计算一个平方米的材料净用量。
另一种情况是:当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采用多种主要材料混合使用时,可先求得这几种混合性材料的配合比,作为计算材料净用量的依据。
2)确定材料损耗率。材料损耗率是个较小的量,当损耗率确定时,除了认真测量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各种损耗,去掉可避免部分,保留不可避免部分之外,还应该同责任成本管理挂钩。材料总耗用量一材料净用量十材料损耗量
材料损耗量一材料总耗用量×材料损耗率
材料总耗用量=材料净用量/(1-材料损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