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制度起源于西周时期,相传为周公所创建。它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一起,构成整个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
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礼的部分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
春秋时期的儒家创始人孔子面对春秋时期的社会乱相,极力主张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提倡“克己复礼”,认为只有恢复礼乐制度,实行仁爱,才能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实现“天下有道”的和谐社会。孔子对礼的解释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发乎情,止乎礼”礼乐制度是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以“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等级秩序,同时又以“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两者相辅相成。礼乐制度盛行于中国的商周时期,是维系封建制等级观念的规范,也是中国历代封建帝王借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