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责和无责都是可以赔付的。
交强险的保额包括:
1、死亡伤残上限11万(11000元)
2、医疗费用上限1万(1000元)
3、财产损失上限2000元,(100元)
以上超出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承担,但是第三责任险不区分损失类别,且不承担无责赔付。
交强险与第三者的区别在于:
交强险是全国强制的,如果没有交险是无法验车上路的。商业三者是选择性的,客户可上可不上。客户根据自身的用车情况可选择三者,10万、20万、30万、50万和100万。
交强险中有最低无责赔付,就是发生双方事故时,无责任的一方也要最低赔付有责的一方,而商业三者中没有最低无责赔付。
扩展资料: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强险